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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:印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主体责任清单
发布时间:2025-07-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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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中国招标投标信用信息网
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2个部门(单位)联合印发《关于印发〈山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主体责任清单(2025年版)〉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。《通知》围绕标前、标中、标后3个环节,明确了15个事项,提出了77项工作要求。标前环节包括招标人履行项目审批、核准、备案手续,落实招标制度,确定招标组织形式,强化内部控制管理等4个事项20项工作要求,明确了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应当履行的程序,对提前发布招标计划、强化招标代理机构管理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。标中环节包括招标人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,编制招标文件、资格预审文件,公示、发布招标文件、资格预审文件,组织开标评标等9个事项51项工作要求,对规范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,推行远程异地评标、多点分散评标、“双盲”评审,合理选择评标标准和评标方式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。标后环节包括合同履约管理、招标资料管理等两个事项6项工作要求,对禁止招标人订立合同时提出附加条件,主动公开合同订立信息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。《通知》强调,清单中涉及事项国家有新规定的,从其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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